关于落实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公共交通、文化旅游优待政策的通知
2023-05-18 12:07:49 来源:木垒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军人军属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新退役军人发〔2021〕27号)要求,为认真做好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,充分营造关心关爱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、尊重优抚对象的浓厚社会氛围,增强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、获得感。现就我县落实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公共交通、文化旅游方面的优待政策通知如下:
一、优待对象
全国范围内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》的人员。
二、优待内容
(一)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》在县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公共交通。
(二)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》在木垒县行政区域内免费参观游览A级景区、博物馆和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。
三、有关事项(一)本通知中所称“其他优抚对象”是指: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。
(二)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应主动出示优待证件,经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免费乘车。
(三)为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的场所应在入口处、管票处、游容服务中心等明显位置设置固定标识,公布优待政策。
(四)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对使用伪造、变造优待证的人员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1: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景区目录清单
附件2:持证免费乘坐公交线路目录清单
木垒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5月17日
附件1:
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景区目录清单
序号 |
名称 |
等级 |
地址 |
备注 |
1 |
鸣沙山·胡杨林景区 |
3A |
木垒县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下面130公里 |
免费 |
2 |
木垒草原坎儿井景区 |
3A |
木垒县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下面50公里 |
免费 |
3 |
英格堡乡月亮地村景区 |
3A |
木垒县英格堡乡月亮地村 |
免费 |
4 |
水磨河避暑休闲度假区 |
3A |
木垒县西吉尔镇水磨河 |
免费 |
5 |
天山木垒中国农业公园 |
4A |
木垒县照壁山乡万亩旱田 |
免费 |
6 |
叶勒森景区 |
3A |
木垒县往东北约70公里 |
免费 |
7 |
博物馆、文化馆 |
|
|
|
附件2:
持证免费乘坐公交线路目录清单
序号 |
线路 |
首末站 |
数量 |
|
1 |
1号线路 |
照壁山生态园 |
新户物流园 |
13 |
2 |
2号线路 |
和好街后门 |
头道沟村委会 |
6 |
3 |
3号线路 |
三畦村 |
顺达物流园 |
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