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木垒县法院诉前调解驶上“快车道”
2021-07-13 10:46:38 来源:木垒县人民政府
(木垒县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托了克 )木垒县法院提高调解意识,丰富调解方式方法,摸索出一套诉前调解工作经验,成效突出。今年以来,共调解民事案件1204件,其中诉前调解案件1089件,诉前调解率达到了90.4%。
一是强化调解优先意识。始终把全程调解、优先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,坚持立案时、开庭前、开庭中、判决前均进行调解工作;二是强化以人为本意识,全院干警坚定司法立场,把群众观点贯穿于各项工作中,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司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,从而做到了廉洁清正、主动服务,减少了诉讼的冷漠和生硬,为审判工作注入了更多的人文关怀。
三是正确把握合法原则。坚持诉讼调解的过程以及在法官主持下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,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,做到不违背社会公德,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、集体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;四是正确把握公开原则。即除涉及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,都做到公开调解,离婚案件、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调解的,可以不公开调解;五是正确把握效率原则。坚持以及时、便捷的方法开展调解工作,明确规定以调解为名而拖拉办案的法官,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,有效防止调解效率低下的问题。
今年以来,调解的案件90%以上均在15天内结案,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。同时,对于当事人不原意调解、不适合调解的案件以及经调解不成的案件能够及时裁判,防止了因久调不决而造成案件审限过长的问题,最大限度的减轻了当事人诉累、节省了审判资源。